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来源:中国黄金集团 发布时间:2008-04-21 浏览次数:189

证券代码:600489  股票简称:中金黄金  公告编号:2008-015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孔伟平先生为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附件:独立董事履历表。

  提名人: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盖章)

  二八年四月二十一日于北京

  

附件:

孔伟平简介  

  孔伟平,男,1969年5月出生,湖南常德人,汉族,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北京律协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律师,国际商务师,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执行合伙人。

  简历:

  1986-1990年    长沙交通学院(现长沙理工大学)管理系企业管理专业学习;

  1990-1993年    本科毕业后留校任党委办公室秘书;

  1993-1996年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系教育管理专业研究生学习;

  1996-1998年    研究生毕业后分配至原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人事部工作;

  1998-2000年    中国铜铅锌集团公司人事部副处长;

  2000-2004年    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2004-2006年    北京市中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2006-       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