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来源:中国黄金集团 发布时间:2012-04-13 浏览次数:205
  作为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11年的工作中,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尽责的履行独董职责,发挥了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确保董事会决策的公平、有效。全体独立董事能够保持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意识,对控股股东行为进行有效监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现将2011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1 年参加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2011 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

  

(次)

  

孔伟平

  

11

  

11

  

0

  

0

  

曾绍金

  

  11

  

  11

  

  0

  

  0

  

周立

  

  11

  

  11

  

  0

  

  0

  

  2011 年,公司共召开11 次董事会,我们均按时出席,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此外,我们还列席了公司2011 年召开的年度及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表决情况:

  2011年,我们对11次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三、发表的独立意见情况:

  1、2011 年3 月2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我们就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没有违规对外担保,没有违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2011 年3 月2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我们对预计的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经过了审慎审核,认为上述交易不会影响公司资产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是合法的,公司关联董事就关联事项表决进行了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2011年9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我们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合规、真实且与公司非公开发行预案中所作的承诺及披露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规定实施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4、2011年11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我们对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久盛矿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评估价值21,231.25万元收购中国黄金集团公司持有的陕西鑫元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69.09%的股权发表独立意见。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减少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同业竞争,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涉及资产经过了具有资质中介机构的审计、评估,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交易的定价方式是公开、公平、合理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是合法的,公司关联董事就关联事项表决进行了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1年度,我们在公司现场调研了解情况的累计天数为6天,并亲自深入一线生产企业调研,具体了解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和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

  五、在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我们在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历次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各阶段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2011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进展情况,与外部审计机构共同讨论确定审计工作的重点范围,仔细审阅了包括财务报表在内的相关资料,同时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沟通,确保审计报告能够全面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六、其他事项 :

  2011年度,我们作为独立董事,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或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我们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平时自觉学习掌握中国证监会、北京证监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今后还将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履行保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职责。

  独立董事:  孔伟平   曾绍金    周立(签字)                           

  二○一二年四月十三日